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如何指定(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如何确定)

45baike 2024-02-27 24次阅读

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如何指定

没有行为能力的人是需要监护人的,对担任精神病人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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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无行为能力  人的  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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