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探视权是否要经过监护人同意(民法典对探视权的规定)

45baike 2024-02-26 17次阅读

一、民法典中探视权是否要经过监护人同意

《民法典》中探视权不需要经过监护人同意,这是法定的权利。

监护人只是取得了监护权,但另一方对孩子的探望权是不会因此改变的,而且拥有监护权的一方还需要承担自己的协助义务,约定好探望的时间和方式,不能阻拦对方和孩子见面。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哪些情况下禁止探视

在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况是下禁止探视的。

这是基于对孩子身心健康的考虑,如另一方有严重的吸毒或暴力倾向,解除孩子会影响孩子的安全就可以向法院申请禁止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想要去探望孩子是不需要经过监护人得同意的,只有不属于法定得禁止情况就可以了,对于孩子的监护人还有协助探望的义务,即是主动沟通交流探望的时间和方式,给对方也提供便利,94常识网对于孩子的监护权和探望权都有自己的专业律师,赶快来咨询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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