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人在重症监护保险公司怎么处理(出车祸在重症监护室)

45baike 2024-02-26 25次阅读

一、车祸人在重症监护保险公司怎么处理

发生严重车祸后,受害人在重症监护室治疗的,保险公司应当先行垫付相关抢救费用,如果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的,可以向责任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二、保险公司理赔的程序

保险公司的理赔环节及步骤一般包括:

受理报案。受理报案是指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必须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应将事故情况登录备案。

受理材料、立案。受理立案就是保险公司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理赔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材料是否齐全、是否需要补交材料或保险公司确定是否受理的过程。

调查。调查是保险公司通过对有关证据的收集,核实保险事故以及材料的真实性的过程。

审核。审核就是指案件经办人根据相关证据认定客观事实、确定保险责任后、精确计算给付金额,作出理赔结论的过程。

签批。签批是指理赔案件签批人对以上各环节工作进行复核,对核实无误的案件进行审批的过程。

通知、领款。案件经过签批环节后,保险公司将通知受益人来办理领款手续。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要重症监护室治疗的,保险公司可以先行垫付相关抢救费用。如果不属于保险公司责任的,可以向致害人追偿相关费用。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94常识网进行咨询。


标签: 车祸  重症  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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