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丈夫拒付抚养费能否起诉索要抚养费(拒给抚养费怎么起诉)

45baike 2024-02-24 15次阅读

案情

我丈夫张某是个没有责任心的人。我和他结婚8年来,他一直把家当旅馆,渴了饿了回来了,吃饱喝足又走了。没生孩子时他这个样,我只当他是个大孩子原谅他;有了孩子以后他还这样,我的感觉就不一样了。于是就吵,就闹,吵闹得自己都没劲了就想到了离婚。头一次正儿八经提出离婚是2005年秋天的事,一晃3年了,一场解放战争都该结束了,我们的事情至今没有划上句号。张某不说离也不说不离,而是一个人搬进了厂里的杂物仓库,跟我分居了。他不回家我还少侍候一个人呢,这是好事,可恨的是他连一分钱都不往家拿了,结果是孩子不光全靠我自己管,还得全靠我自己养了!离婚的事拖着就拖着,孩子却哪一天都不能不养活呀!像这种情况,法院管不管呢?

【专家建议】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是国家法律的明文规定。既是义务,就必须履行,不管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有什么样的理由,在这个问题上都没有价钱好讲。说白了,不论夫妻关系如何——同居也好,分居乃至离婚也罢,只要孩子是他们生的,他们就与孩子构成了父母与子女的人身关系。只要这种关系存在,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就都对孩子负有抚养教育的责任与义务。这种责任与义务是无条件的,夫妻感情、居住形式等问题都不能对其构成影响。这就正如你信中所说:“孩子哪一天都不能不养活!”否则,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予抚养费的权利。

具体到你的情况来说,在你与张某的“离婚持久战”中,由于你们目前只是分居而没有“分家”(即分割财产),所以抚养子女的费用属于家庭的正常支出,理应由夫妻共同财产承担。如果你们对财产问题没有特殊约定,那么你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某的工资当然也不例外。而张某却“连一分钱都不往家拿了”,实际上等于放弃了对孩子的抚养责任,这种做法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必要时法律肯定会管!现在你可以就此问题与张某协商,要求他给孩子支付抚养费。如协商不成,你就可代孩子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来维护孩子被抚养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知抚养孩子的一方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是可以以孩子的名义提起诉讼的,但是法律对一方父母能否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未作明确规定。

本文通过问答方式为您解答了相关问题,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尽管夫妻双方没有离婚,但一方完全不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索要抚养费的,如果您有相似的情况可以参照了本文,但是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94常识网也提供在线咨询,由专业律师律师针对您的情况给您具体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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