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适合抚养小孩的情形有哪些(女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要有哪些)

45baike 2024-02-14 23次阅读

女方不适合抚养小孩的情形有哪些

首先本身就疾病无法对孩子的为了健康发展起到有力作用,再次自己各个方面都比较低,并且有暴力倾向等等问题的不适合抚养。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抚养条件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抚养争取方法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取,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抚养权要获得那么各方面都应该比较好才行,如果说自己因为一些情况不能获得的,也只能给对方了但是抚养费用还是要给的,而且费用也有相关的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94常识网相关律师。


标签: 女方  不适合  抚养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