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离婚判决赔偿不给怎么处理)

45baike 2024-02-10 17次阅读

一、不支持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情形

1、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

2、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

4、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

财产损害是指过错方对无过错方财产权益的损害,可以分为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两种。实际损失是指现有财产和利益的减少。可得利益的损失是指无过失方应得到或能够得到却没有得到的利益。可得利益的损失不应包括“扶养请求权”,因为扶养是以夫妻身份的存在为前提的,当然,在离婚以后如果一方生活有困难,可以请求有负担能力的一方给予财产上的资助。

可得利益的损失也不应包括“继承期待权”,因为继承期待权是以夫妻身份的存在为前提的,而且依据继承法的规定,可以以遗嘱取消配偶的继承权。精神利益的损害主要是指侵害了受害人的精神利益,比如法律规定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贞操以及婚姻家庭等方面的人身利益从而造成的精神利益的损失。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离婚损害赔偿的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不支持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94常识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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