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中小企业公共 微型企业创业平台技术
45baike
202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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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管委会经发局,各区经信局,各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宁经信中小〔2023〕289号)和《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宁经信中小〔2023〕311号),现就做好2023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
重点围绕“4+4+1”主导产业体系,开展服务工作的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主导产业集聚度较高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具有一定整合资源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二、申报材料
申报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应按照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书(详见附件2)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应按照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书(详见附件3)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书脊要注明平台或基地的名称、所属区和运营单位。
三、相关要求
(一)请江北新区、各区(开发区)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对照两个《办法》,做好组织推荐和申报工作,并做好审核和现场检查,统一行文推荐。
(二)请江北新区、各区(开发区)于12月21日前将推荐文件、《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认定推荐汇总表》和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等纸质件一式一份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A251窗口(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全部材料电子档反馈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处。附件请登录南京市经信委官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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