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不出庭怎么处理(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不出庭)

45baike 2024-02-03 19次阅读

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不出庭怎么处理

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

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

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在这些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等问题的书面意见。

另外,原被告不出庭的后果如下:

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期限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

2、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

3、离婚诉讼中,被告可以不到庭参加诉讼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在离婚诉讼案件的实践中,由于只有原告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极有可能损害被告的婚姻权利,给审判工作带来被动和严重的不良影响,其弊端主要表现有:有的原告明知被告的下落但为了达到其个人目的而故意不提供被告下落;法院对被告是否下落不明缺乏有效的实质性的审查;离婚案件的实质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无法查清,被告一旦出现常常对判决结果持有异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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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离婚  一方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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