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关于暴力有什么规则(家庭暴力的离婚诉讼)

45baike 2024-02-03 17次阅读

(一)及时解除婚姻关系,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发现对方有暴力倾向,并且已经不止一次向你施暴的话,期望他能够忏悔并痛改前非是不实际的,应尽早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种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及时向司法部门求助。遭受了家庭暴力之后,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并到医院就诊作记录,伤势较重的进行法医鉴定,坚决要求公安机关追究施暴者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不要容忍就过了,更不可认为是家务事象征性处理就行了。

(三)一旦决定离婚,要冷静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以后的家庭暴力再次发生,例如分居,向妇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以及所在单位反映情况,一方面保留对方施暴的证据,另一方面可请求这些单位对施暴者给予批评教育和惩罚,予以劝阻和调解。

(四)在离婚诉讼中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据统计,司法实务中,当事人或对“人身保护令”制度知之甚少,不懂得主动申请,或因诉讼能力较弱,举证难、证据不足等,导致了现实中“人身保护令”的使用率较低。提醒受害人不妨一试,但要收集相应证据。

(五)防患于未然,经济上独立。发生家庭暴力的原因很多,但是受害者经济上独立的话,一方面提升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另一方面也为日后离婚减少了后顾之忧。

律师视点

家庭暴力的实施人和受害人具有长期共同生活的关系,它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大多数情况下,不是表现为一次严重的暴力伤害,而是表现为长期的不严重的暴力侵犯,不但有的情况下表现为肉体的伤害,而且大部分情况下表现为长期的精神压抑。对于家庭成员间的暴力行为,不能放任施暴人的暴力行为,要及时向专门机关求助,解除婚姻关系,维护自己的权益。有关婚姻家庭暴力中的起诉、取证、赔偿等问题,可以委托擅长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律师替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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