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离婚官司需要做哪些准备,双方都在外地如何离婚(自己打离婚官司一般要准备什么)

45baike 2024-01-30 17次阅读

打离婚官司需要做哪些准备,双方都在外地如何离婚

打离婚官司需要做的准备:

诉讼证据的准备

在打离婚官司前,当事人要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都是围绕证据进行的,没有证据,往往是“有理也打不赢官司”。

例如家暴离婚案件,女方在不能忍受男方长期家暴下,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前,应当先有意识的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

比如男方对女方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报警后警方的笔录、居委会的证言、验伤单据等等。

双方的聊天记录也可以做为证据进行佐证。

但若女方在男方多次殴打后,不报警、不验伤,抱着“家丑不可外扬”或者望其回心转意的思想忍气吞声,无法举出相关证据,那女方的诉求一般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因此,在起诉之前,围绕自己的诉求收集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盲目起诉,往往欲速则不达。

家庭财产的保护

很多离婚案件中发现,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建议大家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最好是能够不动声色的将能够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

例如公司股东出资或权证的收集、相关财务报表的收集、存折的开户行账号、另一方股市的股东账号、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贵重金银首饰的保护、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票或录像等。在必要时,甚至可以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双方都在外地如何离婚

协议离婚,即离婚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因此,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即使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男女双方也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双方均在外打工,不在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则双方均必须回到方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男女双方须带上各自的身份证明、离婚协议书、结婚证。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3、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4、通过后发给《离婚证》

打离婚官司需要做哪些准备,双方都在外地怎么离婚 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当事人都有可能会取得胜诉,是否能取得胜诉要看律师能否给自己提供足够的帮助。具体打离婚官司的要求,如果你不清楚找个律师的帮助是最好的,94常识网上有许多律师能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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