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选择诉讼离婚(什么情况下需要诉讼离婚)

45baike 2024-01-30 21次阅读

哪些情形选择诉讼离婚

1、离婚只是单方意愿,对方根本不同意离婚。

2、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对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子女的抚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4、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5、一方人在国外学习或工作,无法回国;另一方在国内,想要离婚的。

6、双方就离婚、财产、子女等问题能达成一致意见,但是没有时间回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可以选择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走无争议离婚的诉讼程序解除婚约关系。

7、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想通过法院调解书的方式来增强协议的效力,也可以选择走无争议离婚的诉讼程序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是离婚时的一种选择,了解能提出诉讼离婚的情形想必是很有帮助的。除了上述问题外,有关婚姻家庭的问题还有很多,大家还需要做详细的了解,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94常识网专业律师。


标签: 诉讼  离婚  哪些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