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能附带离婚诉讼吗(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吗?)

45baike 2024-01-29 21次阅读

刑事诉讼能附带离婚诉讼吗

不能,离婚诉讼不属于刑事诉讼可附带的民事诉讼范围。需要另行起诉离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这一规定的精神,在审判刑事案件过程中,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能限于物质、经济上的损害,而且这种损害必须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否则,被害人就不能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在审理刑事案件中,包括重婚犯罪案件,被害人或被告人均不得提出附带离婚诉讼。如果被害人或被告人要求与对方离婚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离婚的法律程序另行解决。

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1、附带民事诉讼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

2、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符合法定条件。

以下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①因为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②被犯罪分子侵害造成物质损害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③当被害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是他们只是原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原告人仍然是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被害人。④当被害人死亡时,其法定继承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⑤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有明确的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一)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二)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三)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五)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4、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5、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6、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四、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刑事诉讼能不能附带离婚诉讼问题进行的解答,离婚诉讼并不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所以当事人想提起离婚诉讼的,只能另外提起诉讼。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94常识网进行法律咨询。


标签: 离婚诉讼  刑事诉讼  附带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