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依据是什么(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是什么类型的冲突规范)

45baike 2024-01-29 20次阅读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依据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依据是怎样的”问题进行的解答,诉讼离婚法院管辖有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两种,一般情况下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94常识网进行法律咨询。

94常识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94常识网婚姻家庭律师#


标签: 诉讼  离婚  用法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