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需要对方赔偿有什么条件吗(民法典离婚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45baike
2024-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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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离婚需要对方赔偿有什么条件吗
夫妻离婚需要对方赔偿的,请求赔偿的条件是对方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损害赔偿什么时候提出
(1)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不予支持;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不予支持;
(3)无过错方作为离婚案件的原告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否则视为放弃;
(4)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被告,如果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就此起诉;
(5)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被告,在一审期间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经过调解不成时,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6)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损害赔偿应在一年内提出,对于无过错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已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离婚后又反悔起诉的,法院不予支持。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时一方存在过错的,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以离婚为条件。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94常识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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