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请求损害赔偿需要交诉讼费吗(诉讼离婚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45baike 2024-01-27 22次阅读

一、离婚诉讼中请求损害赔偿需要交诉讼费吗

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起诉人要预先交纳案件受理费,但诉讼费用一般是由败诉一方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诉讼费用的种类和交纳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怎样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诉讼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时,离婚损害赔偿需要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婚姻法的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如果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过错种类: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4种情形是婚姻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除此之外的其他过错,都不构成婚姻损害赔偿责任。

2、时间限制: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婚姻损害赔偿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的,或其在一审时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法院调解又不成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责任主体:对婚姻关系破裂存在过错的一方婚姻当事人、造成婚姻关系破裂的第三人,不是婚姻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4、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5、特别提醒:婚内损害赔偿不受保护。一方面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婚姻损害赔偿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另一方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婚姻损害赔偿请求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所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原告需要预先交纳诉讼费用。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94常识网进行咨询。


标签: 离婚  请求  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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