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后小孩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民法典关于离婚后孩子改名字)

45baike 2024-01-20 26次阅读

一、民法典中离婚后小孩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或生母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8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其次,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选取姓氏】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二、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给多少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给多少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来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从以上这些内容里我们可以了解到,民法典中是没有具体规定离婚后小孩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的,按照实践经验,离婚后变更小孩的名字,需要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一方不可以擅自变更小孩的名字。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是有些疑惑,可以登录我们94常识网网站咨询我们的律师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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