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新婚半年患病另一方能要求离婚吗(一方患病期间另一方提出离婚)

45baike 2024-01-18 24次阅读

新婚刚半年却已住院三次的李-红没有料到,当她因尿毒症卧病在床时,等到的不是相爱四年的丈夫的关心照顾,而是房山法院送达的离婚起诉书和开庭传票。今天上午记者了解到,无法出庭的李-红给法官递交了书面意见,她说:“我原以为他可以作为我的终生依靠,没想到却落得法庭相见的结果……”

婚前是否隐瞒病情丈母娘女婿各执一词

李-红说,她和丈夫孙*军是中学同学。2002年初,多年未见的两人在公交车上邂逅,此后孙*军便经常找她聊天、玩游戏、放风筝,还常到她家来。2003年11月,郭-母陪身体不适的李-红去医院,不想在看病途中,母女俩被一辆货车撞伤。闻讯赶来的孙*军一连几天守在李-红病床前,跑前跑后地咨询病情、端饭喂药,体贴入微。这些事让郭家上下非常感动,他们都认为孙*军是个难得的重感情、有责任心的好男人。

2006年春节,孙*军来到郭家正式向李-红求婚。关于这次求婚的经过,郭-母在法庭上是这样描述的:“因为李-红有严重的肾病,我们曾反复告诫孙*军只能与我家红红保持朋友关系。这次他上门求婚,我们老两口严肃地提出了一系列问题:一是红红的身体不好,你因工作需要常在外地,谁来照顾她?如果不工作没收入,家里靠什么生活?二是红红用药的开销很大,医疗费用如何解决?三是红红因病可能很难要小孩,你能受得了吗?四是你父母对红红的病不知情,如果将来反对婚事产生家庭矛盾怎么办?孙*军在我家呆了两天一夜,郑重承诺:我将来我一定会好好地待红红。在他口头保证的情况下,他们俩于3月初登记结的婚。”

而孙*军反驳了郭-母的说法,他说:“李-红患有肾功能不全,不宜结婚,她向我隐瞒了病情,欺骗我。”

病魔来夫妻难共难怎断案法官有难题

今年初两人结婚后,李-红的病情也由原来的肾炎转化为尿毒症,短短半年里竟然三次住院。郭家二老和女婿之间开始有了矛盾。到了6月,孙*军在病房提出离婚的要求,对李-红的刺激很大,郭-母对此非常不满。提起这件事,法庭上的孙*军也很伤心,他说:“那次争执她有两句话特伤我,一是说只要她活着,我就甭想找别人,还有一句说想离婚也可以,必须把她后面的生活安排好了。”这一切,都导致双方的关系迅速恶化,最后只能对簿公堂。

此时,已无法出庭的李-红怀着深深的无奈向法官提交了书面意见,她写道:“当初孙*军非常喜欢我,为了我什么都可以做,什么都可以付出。我父母与他谈话之后本想让他写书面保证的,但我怕伤他的自尊心就阻止了。然而人是会变的,根本的原因是他屈服于外在的压力,怕受我的拖累,不顾双方的感情基础。婚前他对我的病是知情的,我原以为他可以作为我的终生依靠,没想到却落得法庭相见的结果……我现在是一个重病在身、孤立无助的妻子,他起诉离婚是屈服于压力,是不得已的行为。我坚决不同意离婚,因为我们的感情没有破裂。再者,我身患重病也难以承受这样的打击,请求法院不准孙*军与我离婚,并判令其给付我生活费、医药费。”

现在,判断孙*军和李-红的婚姻关系是否应存续的难题留给了房山法院的法官,本报将继续关注案件的审理。(注:文中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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