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定代理人身份能否代理提起离婚之诉(离婚案件委托诉讼代理人)

45baike 2024-01-18 24次阅读

以法定代理人身份能否代理提起离婚之诉

可以。无行为能力人不能作出这种意思表示,无行为能力人也就不能作为离婚诉讼的原告。依法设定的监护人,也就是法定代理人,其可以以无行为能力人的名义提出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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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离婚  法定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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