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军人具有重大过错(军人重大过错离婚的情形)

45baike 2024-01-16 28次阅读

离婚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军人具有重大过错?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首先,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一定征得军人一方的同意。这是法律对军婚的特殊保护。

其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无须征得军人一方同意。

那么这里的重大过错具体指的是什么呢

军人的重大过错是指下列行为:

(1)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当军人有上述行为之一时,就无需征得军人一方的同意,可以依法律程序判决准予离婚;并且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军人一方必须承担过错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既包括财产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三是当军人一方的重大过错超过民事责任范围而触犯《刑法》时,还要被依法追究重婚罪、虐待罪、遗弃罪以及赌博罪等刑事责任。

军人离婚应注意的问题

关于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离婚的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调解是应当,即这种情形下的军内调解是必须程序。

关于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且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它分两种情况:一是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二是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这里需要注意两点,一是这里的调解是视情和可商请,都不是必须或应当,即这种情形下的军内调解不是必经程序。二是第一种情况是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即这个证明是同意离婚的证明;而第二种情况是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即这个证明不是同意离婚的证明,而是关于调解状况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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